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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荐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的通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三、推选范围
  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含农特产业加工企业),企业集团以集团公司参与推选。
  四、推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1、2010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利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以集团公司汇总数据为准)。
  2、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3、重视企业技术进步,积极推进品牌建设。
  4、有优秀的管理团队,企业领导者能力突出。
  5、劳动用工制度健全,遵守和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视提高职工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6、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7、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8、企业在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推选:
  (1)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
  (2)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
  (3)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
  (4)企业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5)拖欠劳动者报酬的。
  具体推选方式采取评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推选程序
  1、由省工信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全省优强工业企业评审的组织、审核、评议工作。推选通知下发各地,同时在有关网站公布。
  2、各州(市)工信委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中央在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填报《云南省优强企业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及提供相关材料,根据“推选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初评,提出初审名单及推荐意见后,附相关申报材料、初审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工信委。所有材料请于2012年1月12日前报省工信委。
  3、省评审小组于2012年1月15日前进行审核和综合评议,提出“优强工业企业”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2月5日前将审定后的名单报省政府批准。

  附件:1、《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申报审批表》
  2、《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评分标准》
  3、《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初审评分汇总表》

  附件1
  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申报审批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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