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发〔2011〕34号 2011年12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切实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商联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联工作,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颁布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对新时期工商联工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不断壮大,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使之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广大会员的新期待、工商联肩负的新使命相适应,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合力推动工商联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基本特征和工作对象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把全市各级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进合肥在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并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贡献力量。
2、基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