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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五河县和五河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五河县和五河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皖政秘〔2012〕52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查蚌埠市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蚌政〔2011〕2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五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五河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工矿废弃地整理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用地。到2020年,五河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6504.8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4695.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754.9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64.95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2157.14公顷;五河县城关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827.0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67.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70.8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2.36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78.41公顷。

  四、加强土地利用统筹和管控。积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方法,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加快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闲置建设用地清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进程,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和灌区沟渠配套等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商品粮基地建设,引导农业结构合理调整。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和治理工作,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有序开发旅游资源,支持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严禁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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