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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县和东至县尧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至县和东至县尧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皖政秘〔2012〕40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池州市县区及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池政〔2011〕8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东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东至县尧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用地。到2020年,东至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1287.1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017.7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665.6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54.31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354.31公顷;东至县尧渡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901.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70.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96.4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09.5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09.59公顷。

  四、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积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方法,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闲置建设用地清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综合治理与开发,加强沿江湿地、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自然与人文等重要生态资源。有序开发旅游资源,严禁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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