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13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州省“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
《消防法》)、《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消防投入大幅增加,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消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初步建立,责任体系基本完善,有力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十一五”时期,各级投入消防经费13.92亿元,与“十五”期间相比增长了300.24%,新建消防站30个,
配置消防车321辆,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展到3698支,队员13万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优化,消防安全检查不断强化,火灾四项指数逐年下降。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善,建立了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为辅助、以志愿消防队和相关专业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完善了重大以上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了应急救援总队和9个应急救援支队,84%的县(市、区)组建了应急救援大队。农村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消防工作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六改”工程,农村火灾高发猛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消防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修订出台了《
贵州省消防条例》,全省制定了《贵州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10项执法制度,修订了公共娱乐、商(市)场、宾馆、饭店和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出台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等六个地方标准,消防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达100%,“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