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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和县和太和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太和县和太和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皖政秘〔2012〕38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太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太和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阜政发〔2010〕5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太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太和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

  三、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用地。到2020年,太和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6001.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7659.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525.7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920.22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1521.28公顷;太和县城关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407.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6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71.06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4.22公顷。

  四、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积极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方法,优化产业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产业集聚、居住集中、城乡协调的建设用地空间格局。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和闲置建设用地清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和灌区沟渠配套等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商品粮基地建设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生态建设和治理工作力度,严格保护沿河湿地,有序开发旅游资源,支持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严禁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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