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确保国家信访局交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件办理结案和办理情况回复达100%,信访积案办理结案和办理情况回复达80%。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不发生恶性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牵头部门:省信访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综治办、省维稳办)
办理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件295件,结案及回复达10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信访积案办理结案和办理情况回复达8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未发生恶性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
(四十四)提高政府效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问责、绩效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牵头部门: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责任单位:省直目标绩效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档案局)
省直各部门普遍建立了绩效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出台了《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建成运行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98个;已完成“金工工程”专网建设,电子政务外网已覆盖90个省直部门、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
(四十五)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强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牵头部门:省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监察厅)
《贵州省行政听证程序规定》已报审。出台了4个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新增了3个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单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2件,受理64件,审结35件。完成三级预算执行单位审计514个、投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174个,完成对225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了《贵州省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
(四十六)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搞好“十二五”规划与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的衔接,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的衔接。积极主动地对接国家“十二五”规划,争取将我省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25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云贵综合能源基地”、“贵州骨干水源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毕节试验区建设”等项目和“乌蒙山区、武陵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已纳入国家规划。
(四十七)制定实施考核体系。研究制定一套能够科学评价各地“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指标体系,每年对9个市(州、地)和88个县(市、区)的经济指标进行测算、排序,在省内通报。(牵头部门:省统计局)
制定了《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测试试行办法》,印发了《2007--2010年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结果》,公布了2011年上半年贵州省市县主要经济指标,通报了2011年市县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及排位预测情况。
(四十八)加强廉政建设。压缩一般性开支,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预算原则上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牵头部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
省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维持在上年水平,公务用车购置压缩10%。严格按国家规定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进行审批,未发现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人次同比下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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