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50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黔府发〔2012〕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初,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为50项重点工作,明确由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落实。一年来,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投资、调结构、增活力、惠民生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基本完成了50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年度50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完成情况
50项重点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分解细化的107项量化考核指标完成104项,占97.2%;超额完成64项,占59.8%;未完成3项,占2.8%,其中,粮食总产量、烟水配套工程因旱灾影响未完成,新增铁路通车里程因国家投资计划调整未完成。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统筹推进。省政府把50项重点工作的分解督办作为抓落实的一项重大举措,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每季度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50项重点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领导成员按分工牵头抓好落实,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强化督查,全程跟踪。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直目标绩效办对50项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和年度考核。把完成50项重点工作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实行约谈、问责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将50项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建立了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跑部”力度,努力争取国家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针对推进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创新举措,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三、50项重点工作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扩大投资规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0亿元,其中,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00亿元、农村投资60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670亿元。(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农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00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00亿元,交通投资700亿元、水利投资150亿元、农村投资65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850亿元。
(二)积极争取中央投入。争取国家提高专项建设资金投入我省的比重,提高对我省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对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争取中央增加对我省的转移支付。(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167.1亿元,同比增长22%。争取到交通项目235个、资金18.25亿元,中型水库项目20个,资金10.6亿元;普通国省道、二级公路、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等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均有所提高;注入在建铁路项目资本金509亿元,占资本金总额的84%。获各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1.67亿元;转移支付资金439.36亿元,同比增长26.68%。
(三)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实《国务院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特色经济发展;兴办各类规模化的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