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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

  1.实施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村村通”工程。各涉农银行机构应积极在农村,特别是在村组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通过在农村地区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消除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盲区,便利农村居民资金结算。

  2.规范发展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各银行机构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应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湖北省固话支付业务管理指引》的要求,规范收费标准,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取款人利益。各银行机构应按照“划分片区、合理分工、因地制宜、有序布放”的原则在农村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包括固话支付终端和POS机支付终端),严格控制银行卡受理终端在农村地区扎堆布放、无序布放。要积极研究农村地区ATM机、转账电话、POS机跨行交易手续费分成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加快开通转账电话跨行转账业务,扩大转账电话跨行转账业务应用范围。

  3.重点发展集贸市场、农畜产品销售企业、煤炭物流企业、农村大型批发等较成熟市场为特约商户,特别是发展农资销售商户和基层供销社在内的“三农商户”为特约商户。银联湖北分公司、湖北省农信社、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要共同做好“福农”商户商圈的创建和推广工作,逐步扩大惠农产业联盟的规模。积极培育“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村级店、乡级店的特约商户,为农村居民刷卡购买生产资料、日常生活用品等提供优惠和便利。做好口岸、景区、旅行社、购物点等区域的商户拓展,力争实现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超市,日营业额5000元以上饭店,50个床位以上宾馆、酒店均可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

  (五)做好宣传培训,加大支付结算知识普及力度。

  1.大力推进支付结算知识下乡活动。人民银行及各涉农银行机构要将支付结算知识宣传纳入到当地“文化下乡”的范畴,积极开展“支付结算知识进乡村”活动,向农民面对面宣传支付结算知识。

  2.结合农民现有认知水平,突出宣传重点。根据农民使用银行卡、转账电话、通存通兑业务等情况,结合农民现有认知水平,有选择性地进行宣传。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机构要加强“农信银通存通兑”项目的推广和宣传。要针对农民用卡安全意识不强的实际,重点突出存款实名制和安全用卡知识的宣传,特别做好防止密码泄露等的风险提示,提高农民对新型支付工具的信任度,逐步培养农民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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