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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一季度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做好土地违法案件督办、查处及案卷整理工作。对9件重大用地项目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查处,消除违法用地;市局直接查处1-2件重大典型案件;推进全市国土资源执法案卷文本统一化工作,对各区县国土资源违法案卷进行阶段性互查、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案卷。(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执法总队、涉农区县国土分局、滨海规国局)
  九、继续推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易发区视频监控网建设。完成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00个网点点位上传至一张图系统中。对新建60个杆体安装新型智能机箱设备并调试使用,着手对已建143个杆体按照改造方案进行设备技术更新升级,解决电量储备不足、影像不清等问题,完善相关技术研发。(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执法总队)
  十、继续开展矿产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贯彻2012年1月1日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和市局与市水务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地热井审批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推动地热井属地监管,理顺矿产资源执法程序;联合蓟县地矿局对易发生盗采矿区进行巡查,并查处1-2起群众反映强烈或影响较大的盗采矿产品案件。(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执法总队、蓟县地矿局、地热处)
  十一、加强12336举报中心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完成12336举报电话接听人员、视频监控人员招聘工作,开展培训后上岗;做好天津市推选四个单位争当国土部执法局评选的“百家12336联创,共建‘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工作。(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执法总队、北辰区国土分局、西青区国土分局、武清区国土分局)
  十二、做好对各区县房地产执法部门的指导工作。针对房地产执法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组织编制《房地产执法实务手册》。(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执法总队、有关区县房管局)
  十三、做好“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先进事迹宣传月的宣传策划工作方案。(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执法总队、有关区县国土分局)
  十四、落实与法院的联席会制度,研讨当前国土资源和房屋行政管理中,遇到的行政、民事争议问题和制定规范性文件适用法律依据问题,提升国土资源房管依法行政水平。(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法监处)
  十五、建立完善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对《执法监察管理规定(修改稿)》、《天津市国土资源执法巡查考核办法》、《天津市卫片执法检查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完成时限:三月份,责任部门:法监处、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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