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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国土房监〔2012〕18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国局及塘沽、汉沽、大港分局,蓟县地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2012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实现新突破的关键年。按照市委市政府 “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 的总体部署,围绕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法监察工作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又好又快上水平”原则,畅通合法出口,严堵违法入口,推进执法关口前移;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通报、早控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强化执法监管。
  2012年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实现十大目标:一是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继续在全国土地执法综合排序保持前三名之内,争创第一;二是创建4个 12336全国 “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单位,争创12336违法线索举报办理工作全国第一;三是争创全国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四是实现我市连续三年被国家“零约谈、零问责、零曝光”;五是推动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新机制;六是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备案率100%;七是完成500人执法监察人员和巡查人员的培训;八是办理市级督办土地违法案件20起;九是开展“我是国土资源执法卫士”巡回演讲月活动;十是确保保障性住房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
  为全面完成十大目标, 2012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十六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着力推动共同责任机制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国土资源特别是加强土地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讨,制定出台《关于天津市建立区县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新机制。推动各涉农区县政府向市政府递交《治理违法用地目标责任书》,强化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提前谋划、主动整改,全力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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