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集聚效应,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研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公益化。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年检等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注重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服务、自律和协调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二)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
社会保险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1.促进基本养老保障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保”参保范围确定为本市二、三产业全体从业人员,平稳实施“综保”、“镇保”、“农保”中企业参保人员纳入“城保”的过渡方案,探索外省市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保”的途径与方法。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增长机制,稳步推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试点,探索规范退休年龄制度。制定《上海企业年金发展纲要》,支持和促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各项养老保险制度间转移衔接办法,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市转移接续工作。
--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将“镇保”定位为被征用地人员的基本社会保障,为其提供过渡性或托底性的基本养老保障。建立个人缴费机制,提高被征地人员的保障水平,并逐步将原区县和单位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纳入“镇保”范围。建立土地补偿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对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明确市、区县两级财政对“镇保”基金的托底责任。
--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新农保”定位为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保”或“镇保”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总结浦东新区、松江区、奉贤区三个区试点的基础上,在本市全面建立“新农保”制度。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确保参加过“老农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新农保”养老金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待遇水平。
--全面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整合各类医保制度。简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群划分,减少待遇分类梯次。进一步提高被征地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增加门急诊医疗保险待遇。按照“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和待遇水平。稳步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大学生医疗费分担机制。在实现“新农合”区县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区县间保障水平差距,为建立市级统筹打下基础。按照国家要求,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居保”和“新农合”住院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研究出台各类医保制度间的转移衔接办法,推动异地安置人员的医保结算。
--完善各类补充保障。完善医保综合减负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制定《上海市市民医疗救助办法》,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加大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等各项补充保障制度,减轻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促进商业保险和高端人才补充保险的发展。
--探索老年护理保障制度。在总结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方式的基础上,从建立老年护理保障计划起步,实施老年护理服务医保补贴制度。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研究老年护理保障筹资、支付、运行、服务、评估等政策,最终形成符合本市实际、覆盖本市城乡全体老年居民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
--完善各项医保管理服务政策。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研究采、供、销一体化营销模式的可行性,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降低基本药物价格,并逐步提高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品的报销比例。完善医保总额预付制度,进一步扩大预付试点范围,做好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目录,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适度扩大医保联网结算范围,研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政策。
3.完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完善失业保险。确定失业保险的合理待遇标准,探索将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实施“浮动费率”的可行性。探索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强化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多项功能。
--完善工伤保险。探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制定工伤预防费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工伤预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工伤康复政策和标准体系,探索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完善本市对工伤人员再就业的政策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为主要内容的工伤康复体系。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并稳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