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坚持可持续发展。既要尽力而为,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也要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避免对未来发展形成阻碍。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将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做法与经验法制化、规范化、定型化,逐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可持续发展,积极营造企业与劳动者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和谐氛围。
(三)主要目标
1.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扩大就业规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高劳动力技能素质,进一步增强就业稳定性。初步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让城乡劳动者享有均等化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有序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十二五”期间,每年本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不低于50万个。到“十二五”期末,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达到3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上下对接、城乡统筹、规则公平、梯次合理、水平适度”的要求,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善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合理调整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率结构,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逐步将扩大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的重点从户籍人口转向常住人口,提高常住人口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十二五”期间,城镇职工平均养老金增加50%以上,形成城乡各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合理梯次关系;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保基金平均支付水平提高到75%以上。
3.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巩固和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的成效,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形成多层次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基本形成劳动人事争议分层次处理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有效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全市最低工资调整幅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逐步提高。
4.进一步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市、区县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资源,建立健全街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对各项业务、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
“十二五”时期上海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十二五”目标 |
促进就业 | 城镇新增就业岗位 | 万个 | 每年不低于50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以内 |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 | % | 30 |
社会保障 | 城镇平均职工养老金(较“十一五”末) | % | 增加50以上 |
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保基金平均支付水平 | % | 75以上 |
劳动关系 | 集体合同制度 | - | 已建工会的企业基本全覆盖 |
最低工资调整幅度 | - | 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
公共服务 | 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对各项业务、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覆盖程度 | - | 全覆盖 |
四、“十二五”时期上海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继续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坚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并举,创造公平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1.推进本市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协调发展
--坚持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理念,将扩大和稳定就业作为本市制定经济社会政策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决策因素。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努力增加就业容量。
--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继续将增加岗位和控制失业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确保促进就业目标的分解和政策落实。推动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发挥稳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