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点推动家庭无障碍改造。统筹各方力量,同步推进城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快制定符合城乡特点和不同残疾状况的改造标准与服务内容,为残疾人家庭配备适宜有效的无障碍用品,切实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和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
(十)残疾预防
主要任务: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实施残疾预防重点工程,有效控制残疾发生与发展。
--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动员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残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主要措施:
1.加强残疾预防规划制定。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符合本市实际的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
2.合理架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以社区为基础,开展残疾预防知识培训,实施预防接种、妇幼卫生、环境卫生、慢性病防治、社区康复等计划。推动残疾预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以一级预防作为残疾预防工作的重点,针对各种致残危险因素,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残疾的发生。继续采取措施加强二级和三级残疾预防工作,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3.实施一批重点残疾预防工程。积极倡导和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指导。健全产前筛查诊断制度,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使新生儿缺陷筛查率达到98%。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制度,有效降低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性疾病的发生率。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初级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内障手术能力,普及青少年视力检查和眼保健,减少白内障、儿童盲、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措施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减少药物致残。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4.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残疾预防知识。组织“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针对新婚夫妇、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等行业职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和医学检查。
5.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执行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建立卫生、人口计生、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搜集、监测和研究,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十一)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运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残疾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专业数据库、残疾人公共信息网站,促进残疾人事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主要措施:
1.强化残疾人事业科技创新支持。依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等支持,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应用。重点针对残疾人康复项目开展科学研究,搭建多学科、多专业互为交叉的开放式交流和服务平台,推进康复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残疾鉴定、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标准、技术、产品的研发。
2.完善残疾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公安、教育、卫生、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单位及相关单位信息共享机制。丰富残疾人信息库的信息资源,提高残疾人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残疾人工作效率。
3.建立残疾人专业服务数据库。依托现有残疾人数据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数据挖掘和衍生运用。建立电子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实行多档合一、动态更新、信息共享。将各类残疾人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工作全面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残疾人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各项信息“一门式”服务。
利用企业法人信息库,开发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产品信息库,强化信息统计和发布。
4.完善残疾人公共信息网站功能。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完善、持续发展”的原则,规范市、区(县)残联网站建设,丰富网站信息内容,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工作政务公开。完善残疾人网上求职登记、残疾人证网上办理、咨询、查询、求助等各项功能,提高信息服务、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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