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建委[2011]724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指示和全市安全生产“百安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按照市安监委《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1]54号)和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515号)工作部署,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要把 “百日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活动主题及目标
我市建设系统“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主题为:“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活动目标为: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一岗双责”为核心体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活动步骤及日期安排
活动总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2012年3月31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二)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20日:实施整改阶段;
(三)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送安全知识到现场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展活动,由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基层、企业,发放各类安全知识常识读本、安全标准技术规范等安全读物,宣讲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通过举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方面的专题讲座、监管人员业务学习班、农民工夜校等多种方式,加大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监理从业人员、操作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全面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