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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2011]703号)


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为严格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禁止夜间土方挖运扰民现象,进一步规范运渣车运输行为,有效杜绝运渣车违规现象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和高新区)框架、框剪等结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基础施工中,存在有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需连续浇筑施工的项目,或因施工技术原因,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时间确需超过当晚22时施工的项目,方可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施工时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和场内车辆鸣笛。各类抢险应急工程施工除外。
  二、中心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在建项目,土方挖运工作一律在白天进行。由运输单位向该工程所在地城管部门、交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取得相关手续后,严格按照交管部门指定的线路、时间通行,严禁在高峰时段(上午7:00-9:00;下午17:00-21:00)进行运输。同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应与在市城市管理部门建筑垃圾运输资格登记目录内的单位签订渣土运输合同,《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应随车携带,实行集装箱式全密闭运输,确保运输途中不冒顶、不撒漏,车身、车轮不带泥。
  三、对发生夜间挖运土方扰民被查实的项目,违反通行规定的运渣车辆,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及工程项目经理、驾驶员给予行政处罚,实施不良行为扣分,并视情节处以停工整改、市场禁入;对屡禁不止、严重扰民的项目,处罚期间暂停其主体施工许可、房屋竣工备案、《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的申请受理和暂停运输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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