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二)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三)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科普惠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四)农业综合开发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等资金。
(五)农村综合改革类资金。主要是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
(六)农业防灾救灾类资金。主要是防汛抗旱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救济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等。
(七)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边境文化建设、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扩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民政专项救助、农村环境保护、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等资金。
(八)财政扶贫开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
(九)库区移民类资金。主要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库区饮水、道路等生活生产设施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补助的资金。
(十)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乡镇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资金。
三、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机制措施
(一)深化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创新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强化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和责任落实。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信息共享、紧密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健全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