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申请参加的从业单位应按规定在网上注册提交注册信息和资质证书等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登陆填报。已参加过评价的从业单位,可在本次对企业信息等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其中参评企业基本情况中,企业业绩应是该企业近五年内的所有业绩,人员资料主要包括拟在广东从业的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等。
(四)为保证信用管理系统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参与评价的从业单位应在报送自评材料的同时提交《承诺书》,否则复评单位不予受理。
(五)属于应参加本次评价范围的从业企业(特别是2011年有在建工程量的承包人),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按C级确定;如符合粤交基〔2010〕1755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况的,信用等级直接按D级确定。
(六)国省道、地方公路项目、市发改部门批复立项的水运工程在建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按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评价。
(七)管理办法中信用评价评定标准等内容略有修改,请登陆信用管理系统查阅。
附件:参与信用评价项目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参与信用评价项目名单
参与本次评价范围的2011年度在建高速公路(包括2011年建成通车项目)、水运工程项目,在信用评价中,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项目管理权限按如下隶属关系来界定。
1.2011年建成通车高速公路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上级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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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州段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州市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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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
| 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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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州东莞段
|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州市交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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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官高速公路扩建工程
| 水观高速公路扩建管理处
| 深圳市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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