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和完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以党务内网和政务专网为基础,整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网络资源,提升网络带宽和功能,建设好纵向紧密连接各市、县(区)、乡(镇)、行政村,横向连接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区直各部门,并与国家政务内外网联接的全区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以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建设人口基础、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法律法规等专题数据库和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建设和完善全区电子文件系统,实现电子文件形成、办理、传输、保存、利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健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提供基础支撑。依托自治区政务专网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自治区政府应急指挥信息、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等系统,构建全区统一的社会信用系统,形成多层次应急指挥管理和信用信息共享体系。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各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建设和完善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信息系统,实现自治区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向基层延伸,达到企业居民办理业务由一厅一站受理、多个部门内部联合办理,提高政府效能。
(十三)市县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和完善各市、县(区)区域性综合信息平台,构建相应内外网络,实现与自治区中心平台的良好对接和各级党政部门的互联。围绕业务办公、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设城乡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实现市、县(区)党政机关办公和公共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完善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规划使用统一技术平台,建立政务网站群,把政府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业务,尤其是行政许可事项,逐步通过互联网,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扩大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重点开展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以及信息查询等网上服务,推动政务公共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和乡村,构建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自治区、市、县数字化城市平台和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化管理水平。
(十四)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工程。
依托自治区信息中心平台及政务专网平台,广泛运用地理信息、遥感、全球定位(3S)等先进技术,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整合、改造现有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和完善多种比例尺,集国土、矿产、资源、测绘多要求的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及交换系统。实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与农业、林业、交通、环保、旅游等专业领域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地理信息全要素的覆盖范围,为相关使用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提供宏观决策和获取、查询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提供服务。
(十五)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工程。
全面加强自治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探索和把握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的内在规律,建立和完善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抗毁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自治区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宁夏党政内网信息安全密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西部安全认证中心(CA)安全认证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工作。加强自治区网络信任体系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设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和网络与信息安全评测中心,提高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高度重视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信息安全责任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和安全通报制度,不断完善自治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力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内容管理,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信息化的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工作机构,建立自治区、市和县(区)三级信息化工作体系。自治区各部门,各市、县(区)健全相应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把信息化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化工作。加强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促进自治区各部门,各市、县(区)之间信息化工作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高重大信息化事项的决策能力,凡涉及自治区信息化重大政策和战略要经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科学制定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信息化宏观决策。深化信息化工作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信息化综合管理体制,形成规划制定、方案审定、项目管理、资源整合、服务协调、环境营造、人才培育的新机制。
(二)加大信息化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