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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

  附件
  广东省农民工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指标分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导分值

方向

说明

 

 

 

 

 

 

 

 

 

 

 

 

统一指标

 

 

 

 

 

 

 

 

 

 

 

 

 

 

 

 

 

 

 

 

 

 

统一指标

个人素质

文化

程度

初中

20分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学历证书,不得累加计分。

高中或中技、中职

40分

大专

60分

本科及以上

80分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

20分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级别的技能等级或技术职称证书,不得累加计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

4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70分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90分

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

110分

参保情况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5分。

 

社会贡献

社会

服务(近五年内)

参加无偿献血

每次2分,每年最高积2分,累积不超过10分。

 

减分指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不符合政策生育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下同)子女的,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积分入户;违反政策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以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扣60分。

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户口迁入时提供

违法

犯罪(近五年内)

曾受过劳动教养

扣50分

 

曾受过刑事处罚

扣100分

各市自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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