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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清徐县文源路支行迁址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清徐县文源路支行迁址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72号)


邮储银行太原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清徐县文源路支行迁址的请示》(晋邮银请〔2011〕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清徐县文源路支行迁址。住所由“山西省清徐县文源路工会大厦一层”变更为“山西省清徐县美锦大街14号”。

  二、该机构迁址后,应清除在原住所的所有对外营业标识,不得利用原住所继续办理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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