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2011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2011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18号),现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2012年建筑业统计报表执行新的“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为做好深圳市建筑业2011年年报表及2012年定期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并在深圳市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属及驻深的建筑业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在深工商登记的)均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

  二、建筑业企业直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行业统计”网页,市属企业凭粤建通法人卡,驻深企业凭我局提供的企业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建筑业统计)”(简称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所填数据与“三库一平台”的有关内容关联。

  三、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一)2011年年报。

  建筑业企业须于2012年3月3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2011年度统年报数据,并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报表,每张报表均加盖企业公章由统计报表的填报人员本人送深圳建筑业协会审核。

  (二)2012年定期报表。

  月报报送月份为2012年2-12月(1月份免报)。建筑业企业须于每月月后20日内,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上月的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四、为使企业更好地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系统的操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于2012年2月至3月期间举办建筑业企业统计业务培训班。

  为了便利企业,深圳建筑业协会会同省建设信息中心在我市联合开办统计业务培训班。请各企业在2月29日之前前往深圳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深圳市红荔西路7022号,鲁班大厦办公楼3楼)办理统计人员培训报名手续。(详见深圳建筑业协会有关统计培训通知,登录网址:www.jianzhuxh.com)。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