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迁址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80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太原办事处变更营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审核的请示》(中东字〔2011〕88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迁址。住所由“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8号”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二、该机构迁址后,应清除在原住所的所有对外营业标识,不得利用原住所继续办理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