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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修订省卫创建标准。根据《办法》对《四川省卫生城市标准》、《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及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加科学、规范,更加有利于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一)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新农村、文明村镇、农村沼气池建设等,加强部门合作,整合优势资源,宣传动员群众建设卫生厕所。同时,抓好典型,示范引路,带动农村面上改厕工作进步,努力提高全省卫生厕所普及率。
  (二)加大对卫生厕所建设现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规范技术,科学改厕,提高改厕质量,确保无害化效果,并因地制宜实施厕所建设,指导村民正确维护使用,把这件惠及老百姓事办好办实,真正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配套资金,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应付了事,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同时,加强对近几年已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组织开展项目效益评价,科学评估项目取得的成效。
  四、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
  (一)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筹部署,同步实施,进一步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做好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生活饮用水合格率、环境整治示范村镇建设、农贸市场、卫生厕所建设等相关数据收集、统计工作。
  (二)结合全省2011年度“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加强对示范村镇、灾区农村卫生新村的农村改厕、卫生制度建设、健康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等爱国卫生工作指导,乘势借力,积极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新建一批省级卫生乡镇(村)和灾后重建农村卫生新村,促进村镇环境卫生面貌改善。
  (三)今年是整洁行动3年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各地要开展终期全面考核评估工作,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使整洁行动由阶段性任务向常态化工作转变。
  五、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一)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建设,整合资源,落实人员,认真抓好健康知识网络教育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省健康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健康教育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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