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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爱卫会:
  现将《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四川省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完善协调机制,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光荣传统,大力推进卫生创建、农村改厕、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为构建和谐四川、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作出新的贡献。
  一、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纪念活动
  按照全国爱卫办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大力宣扬爱国卫生运动60年取得的巨大成绩,即宣扬爱国卫生系统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促进全省公共卫生事业不断发展。
  二、全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又好又快发展
  (一)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力推进我省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创建“国卫”的城镇要认真对照《办法》,逐项梳理,做好创建工作全面统筹,调动一切资源,制定详细规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确保创卫工作质量。南充、广元和合江、蒲江等市、县要加大力度,努力抓好重点、难点工作和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步伐,力争今年完成省级或国家级考核验收。巴中和罗江、开江等市、县,要加强对卫生创建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并强力推进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卫目标。省爱卫办将加大卫生创建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民族地区创卫工作的指导, 2012年,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卫生城镇,努力实现卫生城市(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增长率分别为20%、50%和30%的创建目标。
  (二)加强卫生城镇日常管理,巩固创卫成果。对已经取创卫成功的城市,省、市爱卫会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日常监管不滑坡,创卫成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攀枝花市要全力巩固创卫成果,确保得到全国爱卫会的重新确认。新都、温江、青白江、龙泉驿等4个区,纳入成都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范畴并对其进行复审。对德阳、乐山、眉山、雅安、崇州、峨眉山、绵竹、什邡、广汉、阆中等10个省级卫生城市和大邑、北川、盐亭、三台、剑阁、旺苍、西充、蓬安、仪陇、南部、石棉等11个省级卫生县城进行复查。省爱卫会对经复查达到标准的地区予以重新确认;对日常管理滑坡大、卫生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要求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努力提高创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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