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筹建浦发银行长治城西路支行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89号)
浦发银行长治分行:
你分行《关于筹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治城西路支行的请示》(浦银长治发〔2011〕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长治城西路支行,拟用名称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城西路支行,简称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治城西路支行;拟设地为: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7号。
二、筹建期为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若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工作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