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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技术方案(略)
2、关于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3、参加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效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申请书
4、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效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5、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举办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2
关于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
(一)要求在人才招聘会现场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统一使用的名称为“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区/市/县/部门)人才招聘大会”,并在招聘现场悬挂“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区/市/县/部门)人才招聘大会”的统一会标。
(二)申请举办现场招聘会的单位必须具备举办招聘会的资质。
(三)现场招聘会由举办单位自定规模,自选场所,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对参加的招聘单位给予优惠价格;对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四)现场招聘会的举办时间,由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服务周期间自定,请将已经确定的举办时间、地点、规模报告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招聘单位及其招聘信息均可免费在网络招聘会上发布(信息的收集、发布按照网络招聘会要求进行)。
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为了搞好本次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发布工作,各协办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近年来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于2011年10月31日前汇总至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信息采集员,并通过后台新闻提交系统发布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上。
三、其他事项
服务周期间,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收集发布的招聘信息,是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以及到街道、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和需求信息,还包括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信息。
参加单位应充分利用当地的媒体,大力宣传服务周活动,吸引各类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