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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1]296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各驻淄高等院校: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举办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驻淄高校要按照省厅部署,成立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全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加强服务与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活动的统筹规划。对参加网络招聘会和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同时,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扩大服务周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

  三、市人才市场要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好网上市场招聘活动及现场招聘会。至少组织60家企业参加网上招聘周(11月20日-12月4日),同时,组织好“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会”、“2011年全市第三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会”活动;各区县人才市场要联动起来,按照《淄博市2011年第四季度就业推荐活动计划》安排,组织好服务周内的有关招聘活动。市人才市场要按照附件1、2的要求,认真填写附件3的内容,并于11月10日上午下班前报局就业促进科。

  四、及时进行总结。服务周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对服务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了解、分析影响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成功率的相关因素,为今后继续开展此类活动积累经验。并将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服务周总结材料于12月5日下班前发送邮件至zbbys1853@126.com。

  联 系 人:贾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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