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贯彻百日环境整治会议精神高标准做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11〕96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市容环境整治行动100天总结汇报会,会上高度肯定了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对下步环境整治行动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高标准做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百日环境整治会议精神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迅速学习贯彻李群书记在市容环境整治行动100天总结汇报会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整治行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我市发展要求的重大决策,是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的必然选择,是惠民利民的重大民心工程,是改变市容市貌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惠民之策、利民之举、便民之措,要积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通过持续整治,全面提升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工作水平。
二、要充分认识到建筑工地环境整治行动任重道远
过去的100天,虽然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工地污染有效遏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的目标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美好家园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企业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工作干劲不足,当示范、出亮点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存在"创城一阵风,查后松一松"的思想;二是部分企业和项目虽然在整治上花了不少精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缺乏标本兼治的措施,没有建立长效的管理制度;三是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容易出现"回潮",个别工地出场运输车辆不冲洗或冲洗不彻底,工地现场道路硬化和洒水降尘工作不到位,材料堆放不规整。
三、要高标准做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全市建筑业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勇于苦干、埋头实干、科学巧干,高标准完成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发挥建设各方主体作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把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动广大建筑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明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