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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1年开展“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地点:市区。
  活动组织:1.市环保局在主要街道、停车场提供机动车污染环境测试,对有关的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二氧化碳、PM10、PM2.5含量)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最终形成分析报告;2.市交警部门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最终形成分析报告。负责活动前后道路交通状况照片拍摄。
  (三)9月19日-9月22日,播放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开辟专栏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制作活动专题片,开展网络互动和调查。
  活动组织:1.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开辟专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自9月19日起,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天晚上黄金时间(20:00-22:00)至少播放1次,其他时间段不少于2次播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公益宣传片;并向自治区、中央新闻媒体报送我市开展无车日活动的相关新闻报道,向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提供相关的素材;2.制作2分钟的活动电视新闻。市住建局提供相关资料。
  (四) 9月22日,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
  地点:市区无小汽车区
  活动组织:1.市文化局组织艺术团体举办“街道露天剧院”、“街道露天歌友会”等活动;2.市交警支队做好交通管制,维护秩序。
  (五)9月22日,组织志愿者为无车日活动服务。
  地点:市区主要公共场所
  活动组织:1.团市委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发放开展自行车和步行与健康、环保关系宣传资料,开展民意调查;2.9月22日上午在北部湾广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民意调查;3.市住建局负责印制宣传资料及调查问卷。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任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各相关单位要在9月28日前将下列活动总结报告、分析报告、调查问卷及调查表等材料,上报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各单位要对开展无车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
  2.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负责的分析报告。
  3.团市委负责的调查问卷。
  4.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城市交通调查表”。
  (三)市住建局要于9月30日前将我市无车日活动情况汇总表、城市交通调查表、民意调查数据表、城市实践案例、活动总结报市政府批准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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