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北政办〔2011〕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北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
(2011-2015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6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一)现状。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目标的实现。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加强职业病防治作为改善工作条件、维护大众身体健康重要工作来抓。《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遏制。
(二)主要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病新发病例数呈上升趋势。尘肺病是我市最主要的职业病,至2008年,我市累计报告尘肺病例58例,近年来每年均有新发病例报告。由于尘肺等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加上我市劳动用工流动性大、职业健康体检率低等因素,估计实际职业病发病数要大于报告数量。
2.职业病危害范围广。我市化工、建材、机械加工、陶瓷、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电磁辐射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随着一些出口加工企业向我市加速转移,又产生一些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许多中小企业工作环境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3.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