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10〕125号)精神,按照国家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的工作部署,当前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已进入评审验收的现场考查阶段。为顺利通过专家考查组的检查评审,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特制订本迎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新颁布的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针对我市“创城”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采取非常措施,集中力量进行创城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抓重点、保指标、出精品、打造特色,继续提高我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公园绿地品质,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考查评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2010〕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创城项目建设。
加快新增绿地建设。一是采取非常措施,全面启动具备建设条件的新增绿地的开工建设,力争项目建设在10月份能出效果。特别是冠岭公园、世纪苑儿童公园、北海市第一植物园和金海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力保我市三大绿化指标均能满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加快现有公园、广场改造步伐,打造精品公园、精品广场。通过对现有公园的改造,合理规划公园的功能分区,完善园林、市政设施,点缀新的园林小品,增加新景区,增设紧急防灾避险场所,高标准、高质量地打造成精品公园,改变公园设施陈旧、景点缺乏等状况。重点抓好海滩公园、银滩公园、中山公园、长青公园、情人岛公园以及北部湾广场等公园(广场)的改造,努力打造出特色公园,精品公园。
(二)全面开展环境治理和环境布置工作。
做好城市各主干道的绿化改造工作,及时完成道路绿化的补种补植。消除“黄土裸露”现象,改善道路绿化景观效果。特别是四川南路、北海大道、西南大道、广东南路、迎宾大道、南珠大道等迎检线路的道路绿化改造,务必出亮点,有特色。继续绿化美化小区、单位、学校、厂区环境,推广林荫停车场的建设,提升绿化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学校厂区的绿化美化力度,灵活开展“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逢插绿、种绿墙、建绿顶”等措施,尽可能地拓展绿地面积,推广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同时,各相关单位,特别是迎检单位需安排专门资金完善小区园路、桌椅、庭院灯等园林设施,并安排专人管护,确保绿化建设成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市直单位庭院绿化;市工信委负责监督实施企业厂区绿化;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实施学校校园绿化;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庭院绿化;辖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城区居住小区绿化;市园林局负责实施迎宾大道、亚叉岭立交桥和外沙桥的立体绿化。
由市城管局牵头,抓好迎检期间城市环境布置工作,提升迎检环境品位。市园林局负责做好各大公园、广场以及迎检线路节点的摆花工作。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自负责单位门前的鲜花摆放工作,并做好“创城”标语、横幅的悬挂,夜景灯光的开放等。
由市清洁办牵头,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开展城区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要求于10月25日前组织全市的卫生大扫除活动,保证迎检期间全市的清洁卫生。增加保洁人员、环卫机械,加强对迎检线路沿线的清洁保洁力度,提高巩固“城乡清洁工程”的成果,保持清洁卫生的市容环境。
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成立由公安、交警、工商、规划、住建、交通、卫生、教育、环保和辖区政府等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要对全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二是开展占绿、毁绿以及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现场考查前,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占绿、毁绿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的要求,对全市广告特别是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要及时整改,未经审批而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清除;严厉打击清理非法小广告,依据“门前三包”等原则,责成临街铺面、产权业主、产权单位配合做好清理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入挖掘,打击取缔非法广告窝点,并对发布非法小广告的业主进行处罚。四是整治城市噪音污染。重点做好建筑工地施工噪音、娱乐场所噪音以及其他生产噪音的监测,从重、从快、从严处罚违法行为。五是开展迎检线路专项整治。根据迎检工作要求对选定的迎检线路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对迎检线路上的园林、市政、环卫及临时建筑等设施进行全面整改,沿线各种违章设施应一律撤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迎检线路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六是要继续执行“亮化”工作要求,及时整修夜景灯光设施,营造亮丽的城市夜景。同时,市路灯所要加强城区路灯的维护工作,确保亮灯率达到98%以上。
(三)营造浓厚的“创城”宣传氛围。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订宣传方案,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相关信息的宣传报道,在公园、广场、主要街道和公交车、出租车、户外广告上设置“创城”标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设置“创城”宣传栏或横幅,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四)落实好迎检接待工作。
由市政府接待办牵头,市创城办配合,负责专家考查组的接待工作,制订详尽接待方案,为专家组提供舒适、便捷的检查环境。做好生活接待和技术接待工作。
技术接待工作要细致扎实。资料准备工作是迎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园林城市评审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北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冲刺实施方案》中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9月底前做好自查并在10月10日前将迎检资料自查情况及数据台账等相关资料清单报市创城办(市住建局)备查。所有现场受检单位及资料受检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解说和解答工作,并在9月30日前将解说、解答人的名单报市创城办,并按时参加市创城办组织的人员培训。每单位需同时报送主解说(解答)人及后备人的名单,并同时参加培训。
三、根据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工作的需要,成立五个迎检工作组,工作组有关职责如下:
(一)项目组:牵头单位为市住建局。
项目组负责创城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创城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各创城项目的开工实施。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在9月底前开工,10月中下旬出建设效果。
市创城办联系人:廖达,联系电话18677969636。
(二)环境整治组:牵头单位为市城管局。
环境整治组负责牵头开展环境治理和环境布置工作。负责迎检线路和节点的环境卫生、摊点、野广告整治;要求污水处理达标、垃圾处理达标、河道清洁、园林绿地整理美化、摆放鲜花营造氛围。要求做到迎检线路和节点无垃圾、无明显的黄土裸露、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整修夜景灯光及路灯设施,确保亮灯率为98%以上。
市创城办联系人:严家焕,联系电话13807798509。
(三)宣传组: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
宣传组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短信等多种媒体宣传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要编制创城宣传手册,并发放到各单位各居住区。要保证每天在新闻媒体上都有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报道或宣传。要在重要路段和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公益广告牌,70%以上的迎检线路要求可见创城公益广告牌;要在50%以上的公交车、出租车粘贴或播出创城宣传标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创城宣传栏或横幅,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80%以上的市民知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形成浓厚的创城氛围。在专家考查期间,保证北海主要报纸每天至少有一个版面、每天电视节目中至少有一项报道宣传我市创城工作。负责对考查期间专家考查过程的宣传工作,及时将专家对北海的评价等进行适度宣传。团市委要牵头组织志愿者(学生)参加创城宣传和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市创城办联系人:石山浩,联系电话13507790613。
(四)接待组:牵头单位为市府接待办。
接待组负责迎检期间的接待工作。要求为专家考查提供舒适便捷的环境和服务,做到专家和工作人员接待手册人手一册(提供联系人、电话,房间和车辆安排到人、餐饮安排到人、并简要宣传我市创城工作)。做好接待组织,安排足够的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做到专家一对一专人对口服务。
市创城办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15007790815,傅波、联系电话13977952819。
(五)安全交通组: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
安全交通组负责迎检期间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保障。要求保证迎检期间专家及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重大安全事件。保证迎检期间迎检沿线的交通通畅,道路平峰期车速达到40公里/小时。
市创城办联系人:麦昌梅,联系电话:13907792981
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尽快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于9月30日前报市创城办汇总上报创城领导小组。
(六)市创城办负责迎检统筹协调工作。
市创城办负责选定迎检路线,指导迎检人员培训,检查各受检单位、各节点和迎检线路的准备情况。负责和专家组进行对接和沟通。市创城办抽调人员确保每天至少半天集中办公。
市创城办综合协调联系人:沈可明,13977955718。
四、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安排,10月份专家组将莅临我市实地考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为能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任务,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9月26日前)。市“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迎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部署。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具体迎检方案,启动迎检工作,广泛动员,营造气氛,对照“创城”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项目业主要对照迎检工作安排,突出重点,抓紧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全面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完成迎检工作资料汇总和整理。
(三)迎检冲刺阶段(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项目业主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并做好国家园林城市迎检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