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加强。省级11家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了公共卫生科和健康咨询门诊,并配备一定的人员、设备,积极开展疾病谱排序及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染病诊疗管理、免疫预防等公共卫生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控制医药费用的任务依然很艰巨。与2010年同期相比,省级11家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增长了10.82%,平均门诊费增长了15.42%,均高于同期CPI增长的幅度。与2011年上半年相比,平均住院费增长了5.70%,平均门诊费上升了15.42%。
(二)督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综合督查通报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大部分医疗机构“双排队”制度未能与处方点评、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有效结合,机械性的为排队而排队,并缺乏督查数据的分析利用能力。三是医疗机构内部各相关科室之间未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职责不清,任务不明,上报的部分数据存在明显的错误,个别医疗机构甚至存在编造数据的问题。四是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现场审核不严。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控制医药费用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平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等核心指标的不合理增长,落实控费责任。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创先争优等活动,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要严格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处方点评,落实医务人员“四个排队”和医疗机构“八个排队”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要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门诊、住院费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督查通报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整改落实;要建立医疗机构内部各相关科室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建立督查工作长效机制;要将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加强督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进行查处,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数据要严格审核。省卫生厅也将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优评先及床位补助资金再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