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和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内容与办法的通知
(甘爱卫发[2012]2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爱卫会,省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和《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内容与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2012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内容与办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爱全省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是我省全力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为契机,以促进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卫生创建工作为载体,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和使用管理,大力开展公众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一、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持续促进爱国卫生运动向纵深发展
(一)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镇、村)活动。力争新推荐申报国家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县城(镇)2-3个;力争新创省级卫生县城(镇)5-8个、卫生村80个。
(二)依照《甘肃省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复审实施方案》要求,对2008年命名的11个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查和重新命名,对2006年命名的省级卫生县城景泰县、崇信县、华池县、成县进行复查验收,对新申报的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社区、卫生村、卫生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按照《甘肃省卫生乡镇、村、社区、单位申报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市、县、乡三级卫生联创,以城促乡、以乡带村,整体推进的卫生创建模式,加大基层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省级卫生乡镇、村、社区、单位等基层卫生创建达标工作,力促全省基层卫生创建达标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四)加强卫生城市(县、镇、村)日常监管力度。各地要组织开展好省级卫生城市(县、镇、村)的年度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提高卫生城市(县、镇、村)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