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医师协会关于评选第一届《甘肃省医师奖》的通知

甘肃省医师协会关于评选第一届《甘肃省医师奖》的通知
(甘医协〔2012〕001号)


省属各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中附院、各市(州)卫生局、各市医师协会:

  为了表彰奖励在医疗卫生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队伍的优秀代表,展示当代医师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精神风貌,弘扬我省医师开拓进取、刻苦钻研、献身于医学科学事业的奋斗精神,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奖》,经甘肃省卫生厅2011年6月批准,特设立《甘肃医师奖》,表彰奖励我省在医务、预防、保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

  一、宗旨

  甘肃医师奖的设立旨在通过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师队伍的优秀代表;弘扬当代医师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精神风貌,表彰医师开拓进取、刻苦钻研,在医学领域取得的优异成绩和对人民健康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促进我省医师队伍的行业建设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评选程序

  今年《甘肃医师奖》评选,由省医师协会统一组织,各市、州、医院按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名单,省医师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从候选人中评出10名医师奖获得者,报省卫生厅审批,3月中旬公示,3月底公布结果。

  三、评选原则

  1.各市、州医师协会负责推荐当地候选人,未成立协会的暂由市、州卫生局或医学会负责推荐。为体现获奖医师执业类别、专业分布以及本奖项与医学科技奖的区别,各评选单位应按甘肃省医师协会所确定各地和各单位奖励名额的具体要求,采取适当方式推荐候选人。

  2.评委在评选时要充分考虑医疗、预防、保健等各专科具体情况,特别是长期工作在农村、基层第一线的医师。

  3.推荐“中国医师奖”候选人将从“甘肃医师奖”获得者中产生。

  四、评选条件

  1.在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一线工作的临床、中医(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等医师,原则上从事医疗卫生工作10年以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