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自治区政府围绕提升环境竞争力,不断优化跨越发展的支撑条件。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在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让全区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次专题听取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针对影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因素较多的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1〕164号),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改进措施。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做好“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民风建设的意见,大力弘扬社会新风正气,进一步优化城乡统筹、跨越发展的社会环境。研究印发了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案,构建了统一、有序、公正、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和阳光交易。
四、研究制定了一批推进依法治区的政策措施
一年来,自治区政府积极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先后制定发布了《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5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政府规章的决定》(政府令第3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政府令第3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五保供养办法》(政府令第38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政府令第4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政府令第4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政府令第4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禽屠宰管理办法》(政府令第43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政府令第44号)等政府规章14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用电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