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加强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的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重点抓好鼠疫、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创建活动,年内创建2个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提高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全面落实妇幼保健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两纲”和《甘肃省妇幼保健工作规划(2011-2015年)》,加强贫困儿童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实施妇幼保健机构改、扩建项目,大力加强婚前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强化县级妇幼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全面落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强力推进省政府十大惠民工程提出的出生缺陷防治--7岁以下贫困听障儿童救治工程项目。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普遍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以卫生城市、社区、乡镇、村社创建工作为载体,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继续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倡导公共场所无烟化,不断巩固医疗卫生机构禁烟工作成效。以“健康甘肃、养生甘肃、长寿甘肃、幸福甘肃”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全民健走行动”。
(九)持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以开展“三好一满意” 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为依托,以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全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医疗质量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推动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切实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制度,加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市、县医院重症医学、病理等科室建设。加快省市县“120”调度指挥系统和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项目建设进度,完成省、市、县、乡四级远程会诊平台建设。加强采供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和输血安全。
(十)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做好《甘肃省食品安全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二是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和黑名单制度。三是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政府目标考核机制。四是扩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以腹泻疾病为切入口开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五是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六是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业绩记录制度提供依据。七是全面落实卫生监督各项任务,继续加强职业病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各市州职业病科建设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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