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完成网上填写并上报,在当地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批后,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按要求打印装订,报送同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盖章,按要求行文并逐级上报省经信委,扩权县项目应报所在地市州经信委备案。省级部门和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
3、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手续齐全性,以及企业财务状况、项目资金筹措、绩效指标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申报材料
1、本地、本部门项目上报文件;
2、《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四川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申请表》;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
5、项目真实性声明。
其中,材料2-5按照四川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规定的格式报送。
(三)时间要求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0日,各级经信委网上审批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6日,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30日。
省经信委联系人:郝功贵 文世恩 李北元
电话:86261991 86265762 86268630
附件: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
(2012-2013年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1年12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围绕工业节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编制了《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
《四川省重点工业节能项目指南(2012-2013年版)》将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发展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等三大工程为当前重点,突出节能示范工程的直接节能效益、绿色发展工程的间接节能效益,以及节能队伍能力建设。力求通过三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确保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