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阶段各地要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在全省建设20个以上样板小区,其中成都要按照高、中、低三个档次建立至少3个样板小区,其他市州至少建设1个样板小区。各地要按照光网智慧小区建设标准(建设标准见附件1), 2011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建成2000个光网智慧小区。
第二阶段:2012年1月-2013年1月规模建设阶段
该阶段各地要以样板小区、示范基地和已建成小区为辐射点进行规模建设和推广,到2012年底全省光网智慧小区达到3000个,使光网智慧小区的建设、运营标准发展为小区运营建设的主流标准。
第三阶段:2013年1月-2014年1月成果巩固期
到2014年初,全省光网智慧小区要建成到达4500个,覆盖40%以上的新建小区,全省基本实现以光网智慧小区为统一标准进行小区信息化建设,城市小区信息化管理和生活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智慧城市光网智慧小区”建设重点任务
(一)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光网智慧小区”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各地和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光网智慧小区”发展目标的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州,各责任单位务必认真落实,确保完成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2)。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光网智慧小区”实施建设标准,探索多赢的合作模式。光网智慧小区是由光纤基础网络、智能化小区、数字家庭三部分组成的小区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涵盖十多项标准应用。各地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光网智慧小区解决方案和相关资料,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方互利双赢的合作模式,推进智慧小区行业应用的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促进全省信息产业发展。
(三)积极探索实践,打造小区信息服务新体系。各地要聚焦基层组织、开发商、物管公司等重点客户,挖掘潜在需求,结合智慧小区各项应用和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反馈,完善小区信息化管理运营机制,逐步打造基于光网智慧小区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基层组织、物管、小区用户等提供便捷、实用、全面的信息化服务、管理手段。
四、“智慧城市光网智慧小区”建设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
省经信委具体负责“智慧城市光网智慧小区”统筹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各市州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要将“智慧城市光网智慧小区”纳入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内容,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中国电信四川公司作为我省的主体通信运营商,要制订整体工作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