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促进全省专利技术运用与产业化,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开展2012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2年实施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计划工作思路
2012年实施计划的工作思路是:
(一)树立专利技术实施典型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施计划将努力探索和总结专利技术产业化、商用化实施的方法和规律,树立专利运用典型,为全省专利技术运用提供示范;同时跟踪新兴产业发展及其核心技术的实施和保护、区域分布等情况,带动政府和社会对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投入。
(二)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扶持重点、重大项目。根据国家及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精神,扶持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中的重大专利技术实施。
(三)提高立项条件,严把实施能力。从专利技术特点、行业地位、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管理状况等多方面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二、项目的组织和立项
(一)今年计划项目的立项,继续按照企事业单位申报、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推荐、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各市推荐项目数,请按照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执行。我局将从各市推荐项目中择优选择若干项纳入实施计划。
三、项目和承担单位要求
(一)项目所属产业要求。
申报项目的产业应属于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包括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本省或本市、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具备探索、总结和推广专利技术实施规律和经验的意愿和能力,其中,省知识产权局培育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事业单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