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筹建稷山县稷峰镇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07号)
稷山县稷峰镇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小组:
《关于筹建稷山县稷峰镇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请示》(稷山益民筹字〔2011〕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批复如下:
一、批准筹建稷山县稷峰镇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拟设地为:稷山县稷峰镇育英街中段。
二、同意稷山县稷峰镇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小组名单和筹建工作方案。
三、你筹建小组应按照有关金融法规落实各项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