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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12.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的监督检查。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对本市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自愿性管理体系获证组织开展检查,以加强对体系认证机构认证行为的监管。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市食监所结合区域实际开展辖区内的管理体系和食品农产品体系获证组织的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3%。深化认证执法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按照“自愿性认证监管信息系统”内的企业信息情况落实观察员制度,做好监管信息上报工作。

  13.开展自愿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市质量技监局根据本市获证产品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认证产品和有机产品等自愿性认证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对销售环节的有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以加强对产品认证机构认证行为的监管。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市食监所根据职能分工,对辖区内的其他自愿性获证产品和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得低于3%。

  14.加强认证执法工作力度。继续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对基层认证执法监管人员的培训。市质量技监稽查总队和区、县质量技监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和各类认证获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三)发挥认证优势,服务转型发展

  15.积极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加快推进检测行业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促进认证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开展第三次全市检测资源统计工作,掌握本市检测机构发展动态,逐步形成本市检测机构统计年报制度。积极推进检测资源平台建设,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推进专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工作,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发展规律和现状的研究,提出推进认证检测服务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16.22.

  和证企业开展重点查的要求在本市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落131666666推动节能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照本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积极推进节能、节水、节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产品的节能认证工作。推进本市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开展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体系知识培训工作,探索开展商务楼宇等节能认证,鼓励区、县质量技监局推进节能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服务区域节能减排。

  17.推进本市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按照《上海市技术基础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围绕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指导开展涉及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等6大支柱产业和9大高新技术领域国家质检中心的申报工作,支持相关国家质检中心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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