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度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实施(投资)计划的通知
(石政函〔2012〕11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目标和省发改委《关于抓紧落实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及时编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冀保安居办〔2011〕30号)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度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实施(投资)计划通知如下:
一、廉租住房项目名称、建设面积及套数
2012年我市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项目23项,建设廉租住房6163套,建筑面积289372.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7264.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县(市)政府财政自筹。
(一)丰华家园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82套,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230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二)泊水湾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308套,建筑面积154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230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
(三)红河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741套,住宅建筑面积33601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391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桥西区人民政府。
(四)谈安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1066套,住宅建筑面积4307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7371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长安区人民政府。
(五)文河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470套,住宅建筑面积2212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5534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裕华区人民政府。
(六)南河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1057套,住宅建筑面积5285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224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桥东区人民政府。
(七)秀河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842套,住宅建筑面积421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462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新华区人民政府。
(八)新乐市昌源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24套,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04万元,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责任单位:新乐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