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组织部署情况
(基准分20分)
| 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得10分。
| 查阅有关文件
|
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对 “清剿火患”战役进行专题部署得10分。
|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
政府部门
“清剿火患”战役落实情况(基准分50分)
| 政府、管委会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按照区-街办(乡镇)-社区(村镇)建立三级责任制网格得5分;落实责任制网格责任人得5分。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
组织安排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街办(乡镇)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得5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建立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得5分;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得3分。
|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
|
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得5分。
| 查文件、会议记录
|
“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由主要领导参加的“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会、再部署会得5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每检查一次得2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政府、管委会辖区公安分县局建立“多警联勤”工作机制得3分;开展多警种参加的联席会议得2分;按照分(县)局-派出所-社会单位建立三级责任制网格得5分;落实每个网格责任人得5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行业主管部门
“清剿火患”战役落实情况(基准分30分)
| 建立“清剿火患” 战役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得5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得5分;建立行业-直属单位-重点部位三级责任制网格得5分;落实每个网格责任人得5分;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工作得5分;开展行业内“清剿火患”战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得5分。
| 查阅有关文件、检查记录、资料照片
|
现场抽查项目
| 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1个派出所和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查资料、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