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组:考评雁塔区、长安区、户县、周至县、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任组长,成员为市安监局牛根祥、市文物局张旺海、市公安消防支队赵伟、鲁刚。
四、考评内容
《目标责任书》、《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秋冬“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81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小组以《目标责任书》和市政办发〔2011〕181号文件为依据,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档案、文件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对照考评标准(见附件),全面考核,逐条逐项打分,考评结束后汇总分数,由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六、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专人,充分准备,查漏补缺。考评期间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请各参加考评单位将责任制考评联络员名单于2月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750053,邮箱:xaxfbgs@qq.com)。
附件:1.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落实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2.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3.落实全市秋冬“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考评细则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落实2011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细则
(基准分100分)
项 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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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基准分15分)
| 政府、管委会领导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分析、研究、部署消防工作4次及以上得4分,每增加1次加0.5分;建立所属各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2分;召开消防安全状况评估会4次及以上得4分。
| 查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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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委会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得2分,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得3分
| 查记录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基准分10分)
| 政府、管委会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本辖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得2分;年度期满进行考评和奖惩的得2分。
| 查记录
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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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管委会与所属部门、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得2分。
| 查责任书
|
政府、管委会与辖区、管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一般单位达90%以上得2分。
| 查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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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委会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得1分;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得1分。
| 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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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教育(基准10分)
| 政府、管委会发文安排“119”宣传活动得3分;政府、管委会领导参加宣传活动得2分。
| 查文件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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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委会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城郊六区及五区一港两基地设置消防固定宣传专栏和标识15块,其中设置永久性宣传路牌2块得2分,每增加1块加0.5分;其余各区县设置消防固定宣传专栏和标识10块,其中设置永久性宣传路牌1块得2分,每增加1块加0.5分;完成年度消防培训任务得2分;依托辖区消防队站,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得1分。
| 查文件
查档案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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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基准分5分)
| 经开区、长安区、高新区、曲江新区、阎良区、浐灞生态区分别完成阎良消防站、火车南站消防站、草堂工业园消防站、新行政中心特勤消防站、泾渭新区消防站、曲江第二消防站、浐灞消防站的建设任务得5分;国际港务区、未央区分别完成火车北客站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开工任务得5分;临潼区、经开区完成当地公安消防中队的改造提升任务得5分;新城区、灞桥区、长安区、户县、沣东新城、航天基地完成新城区消防站、纺织城消防站、大学城消防站、沣京工业园消防站和沣渭消防站、航天消防站的开工建设任务得5分。
| 查规划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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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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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车辆装备建设(基准分10分)
| 城三区、雁塔区、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四县完成当地公安消防大、中队灭火救援车辆及一线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和特种防护装备的配备任务得5分;四县完成当地公安消防中队危旧营房改造任务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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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基准分5分)
| 政府、管委会将消防业务经费列为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得2分;全额落实消防专项建设配套经费加3分,其中:其中城郊六区及五区一港两基地,按照年度消防官兵人均不少于3.8万元标准落实经费;其余各区县按照年度消防官兵人均不少于2.6万元标准落实经费。
|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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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工作(基准分5分)
| 城郊六区完成新建成志愿者消防站2个得5分,其他区县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建成志愿者消防站1个得5分;临潼及四县政府完成县城消防规划报批工作得5分。
|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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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基准分20分)
|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政府、管委会或公安机关在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发文安排并由主要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得4分,每少一次扣1分。
| 查文件
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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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完成全年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任务(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不少于4个;长安、临潼、阎良、周至、户县、蓝田、高陵不少于3个,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西安阎良航空基地和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不少于1个)得5分;每完成1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加2分。
| 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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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工作。辖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得5分,每少一个单位扣0.1分;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60%基本达标得3分。
| 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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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得2分,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得1分。
| 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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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基准分15分)
| 长安区郭杜街办、引镇街办、太乙街办、阎良区关山镇、临潼区新丰镇、周至县马召镇、楼观镇、户县秦渡镇、余下镇、蓝田县汤峪镇、华胥镇、高陵县泾渭镇等12个重点镇筹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得5分。
| 查资料
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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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委会年内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以街办、村委会为依托的志愿消防队2个得4分,每增加1个加1分。
| 查资料
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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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区和农村检查考评机制,实行奖罚措施得3分;发展社区和村庄消防协勤员,定期开展检查和宣传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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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
故查处(基准分5分)
| 辖区、管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得5分。
| 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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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单位
| 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机构健全得1分;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得1分;全年检查消防安全工作4次及以上得1分;划分责任制网格得2分,开展检查得1分。
| 查文件
查责任书
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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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健全得1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得1分;有义务消防队得1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符合规定得1分;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得1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得1分;完成重点单位达标任务得1分。抽查1个派出所:检查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执法台账情况。
| 查文件
查责任书
查记录
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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