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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指标解释:指乡镇建成区主要街道两旁栽种行道树(包括灌木)的长度与主要街道总长度之比。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城建部门、园林部门。
  14.森林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经济林地和竹林地。同时,依据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山旁、宅旁林木面积折算为森林面积的标准计算。高寒区或草原区考核林草覆盖率,具体指标值参照山区森林覆盖率标准执行。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统计、林业部门。
  15.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主要农(林)产品、水(海)产品中,认证为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面积占总种植(养殖)面积的比例。其中,有机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按实际面积两倍统计,总种植(养殖)面积不变。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水产品种植(养殖)面积不能重复统计。
  数据来源: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环保、质检、统计部门。

  附件3:
  西安市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及指标解释

  一、基本条件及条件解释
  (一)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村容整洁,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条件解释:
  1.制定了符合区域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报市、区县环保部门备案;
  2.村域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区(包括工业和畜禽养殖区)与生活区分离;
  3.村庄建设与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协调,有古树、古迹的村庄,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
  4.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
  5.村域内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包括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不含非本村管辖的专门用于排污的过境河道、排污沟等);
  6.村内宅边、路旁等适宜树木生长的地方栽种树木;
  7.空气质量好,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
  (二)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条件解释:
  1.村内企业认真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制度,近三年内没有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村内没有大于25 度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破坏草原、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贩卖、食用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现象;
  3.近三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考核方式:现场走访、察看;查阅有关证明材料;问卷调查。
  (三)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条件解释:
  1.村域内没有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企业;
  2.布局合理,工业企业群相对集中,实现园区管理;
  3.主要企业实行了清洁生产。
  考核方式:查阅材料,现场察看、走访。
  (四)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条件解释:
  1.制定了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家喻户晓;
  2.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内容经常更新;
  3.群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环境意识,有正常的反映保护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考核方式: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察看。
  二、考核指标及指标解释
  (一)西安市市级生态村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国家级指标值

省级指标值

市级指标值

经济水平

1

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4000

5000

≥4500

环境卫生

2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95

≥95

3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80

80

≥70

污染控制

4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100

90

100

5

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70

≥50

6

工业、服务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资源保护

与利用

7

清洁能源普及率(%)

≥70

≥70

≥50

8

农膜回收率(%)

≥80

≥80

≥80

9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70

≥70

≥90

夏秋两季禁烧率(%)

-

-

≥98

10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80

≥80

≥80

可持续

发 展

11

村庄道路硬化率(%)

-

≥90

≥90

12

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

平均水平

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40

13

村里有生态效益型产业,且产业收入占全村收入的比率(%)

≥50

≥50

≥40

14

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县

平均水平

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300(公斤/公顷,折纯)

公 众

参 与

15

村民对本村环境状况满意率(%)

≥95

≥95

≥95

16

环保宣传活动

-

每百户设置1个或1个以上宣传栏

每百户设置1个或1个以上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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