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统计、发展改革、建设、环保等部门。
21.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标解释: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净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采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 ×1000‰
数据来源:计划生育、统计部门。
22.公众参与率和对环境的满意率
指标解释:指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状况的满意程度。
数据来源:现场问卷调查。
23.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指标解释:辖区内开展环境教育的中小学数量占中小学总数的百分比。
数据来源:教育部门。
附件2:
西安市市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及指标解释
一、基本条件及条件解释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条件解释:要求乡镇政府成立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创建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措施得力、方案完备,要以乡镇带动农村,整体推进;要严格落实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2次;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污染源监管档案等。
考核要求:查看近一年内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印发的有关文件和污染源档案等资料;查看设立环境保护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及制定的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
(二)按照《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编制或修订乡镇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
条件解释:要求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编制或修订完成乡镇环境规划,经区、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考核要求:查看乡镇环境规划的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
(三)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辖区内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条件解释: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得到适当处置并无危险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镇域内无“十五小”、“新六小”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无大于25度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破坏草原、开山采矿及乱挖中草药资源等现象;无随意捕杀、销售、食用国家珍稀野生动物现象;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判断标准参照2006年国务院颁布《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规定。
考核要求:查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档案资料;查看所有工业企业名单及工业企业达标验收有关材料;现场抽查企事业单位烟尘治理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抽查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查看是否存在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的现象。
(四)城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
条件解释:“城镇布局合理”,是指严格按规划要求,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有良好的居住小区和基本完善的工业小区。“管理有序”,是指市场管理和交通管理规范有序,交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施工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标语、广告牌设在指定地点。“街道整洁,环境优美”,是指街道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街道卫生状况良好,主要街道有卫生设施,垃圾箱(果壳箱)箱体整洁,周围无暴露垃圾、无蝇蛆;有专门保洁队伍,城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日清日运,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直接向田间地头河道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城镇建成区内应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确需饲养的,必须划定区域集中圈养,并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是指城镇建设与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协调。
考核要求:现场检查、考核。
(五)镇郊及村庄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
条件解释:“镇郊及村庄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是指镇郊结合部及城镇所辖村庄主要道路平整,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露天粪坑,无污水横流现象,基本做到垃圾定点堆放,环境绿化,有良好的感官和视觉效果。“‘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主要是指无一次性餐盒、塑料包装袋、废弃农膜随意丢弃现象。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是指在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够认定标准的着火点。
考核要求:现场检查、考核。
(六)乡镇环境保护氛围浓厚,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
条件解释:要求乡镇及其所辖街道和各村有环保宣传的标牌、标语或橱窗,主要街道每公里不少于1个。群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不低于90%。
考核要求:现场检查是否有环保宣传标语或橱窗。居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采取对乡镇建成区各职业人群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数据,随机抽样人数不低于200人。问卷在“满意”、“不满意”二者之间进行选择。各职业人群应包括以下四类,即机关(政府部门、人大或政协)工作人员、企业(工业、商业)职工、事业(医院、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一般居民。
二、考核指标及指标解释
(一)西安市市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
考核
内容
| 序号
| 指 标 名 称
| 国家级指标值
| 省级指标值
| 市级指标值
|
环
境
质
量
| 1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100
| 100
|
2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 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 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
空气环境质量
|
声环境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