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各级政府要明确目标、制定政策、提出措施、统筹发展。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性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和农民参与休闲农业的开发建设,广泛开展自主经营和联合经营,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2.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原则。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布局合理、开发有序,把休闲农业纳入当地农业和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做好农业发展、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
3.坚持服务“三农”、突出特色原则。必须坚持以农为本,立足农村,惠及农民、服务市民,并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依托农村资源,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培育打造亮点,提升我市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休闲农业面积发展到50万亩,建成国家级农业示范县1个,国家农业旅游AAA级景区1个,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1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3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庄、休闲农家20个,千亩以上的休闲农业示范园100个,实现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从业人员5万人,年举办休闲农业节庆活动30次。休闲农业收入占农业总产值份额由现在的4.2%提高到9.3%,年经营收入15亿元,年均增长18%,使我市成为西北地区著名的休闲农业示范区。
三、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统筹兼顾
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农业、旅游、生态、文化等资源的实际,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全市休闲农业总体规划,编制好当地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编制规划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主题明显、突出特色、科学布局;要保持乡土本色、挖掘农耕文化、体验民俗内涵,坚持农旅结合、效益兼顾;要科学规划休闲项目,注重引导游客参与农业生产过程,激发游客参与热情;要将现代农业的种养技术、传统耕作技术与休闲农业的功能目标相结合,形成卖点,创造效益;要将适应市场与开拓市场相结合;要注重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有机衔接,做到资源整合,统筹发展。
(二)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建设规模
推进规模经营是发展休闲农业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期间,秦岭北麓环山公路沿线是我市休闲农业发展的重点区域。支持周至、户县、长安、蓝田在环山路沿线完成30万亩休闲农业建设任务,把环山公路沿线打造成我省休闲农业示范区;支持相关区县利用渭河沿岸、三环沿线的资源优势,完成10万亩建设任务;支持临潼区发挥骊山北麓名胜风景区和石榴种植优势,完成3万亩建设任务;支持雁塔区和未央区将遗址保护与休闲农业开发相结合,搞好杜陵和古汉城遗址生态公园的建设,完成5万亩建设任务;支持灞桥区发挥白鹿原樱桃种植和区位优势,完成5万亩建设任务;支持高陵、阎良等区县利用塬、坡、水系等资源,扩大休闲农业规模,搞好休闲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