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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政发〔201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省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1〕2423号)要求,我市2012年春运工作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了做好我市2012年春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春运顺利完成
  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西安市春运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予以保证,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二、积极配合,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春运前,有关部门要对投入春运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机场等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做好易堵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口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宣传和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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