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荒山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河堤绿化、农田保护林建设和湿地恢复工程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开展农村内河涌污染整治、水土保护、水生态修复,逐步改善农村水系水环境质量,恢复水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排水等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防洪排涝能力。严格实施农地用途管制,依法划定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地质灾害点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督促做好废弃采石场等场地生态恢复治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具有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七、全面加强环境安全保障
(一)强化重点源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环境自律水平。持续开展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沿江沿河和人口密集区的石油、化工等企业,深化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督促提高生产工艺,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二)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安全许可和监督,实行放射源终生编码制度,建设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实现对污染源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确保放射性废物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强化电磁辐射申报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等工作,优化、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和布局,限期解决已建成项目存在的电磁辐射环境问题,着力加强高压线路、电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的审批与监管。大力加强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健全核与辐射监测预警体系。积极研究探索光辐射污染的防护与管理。
(三)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评估规范,完善环境风险防范相关技术政策、标准、工程建设规范,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健全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体系。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建设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按照国家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置环境应急装备。
八、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健全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由市领导为召集人,不定期召集环保、监察、发改、经信、水务、农业、财政、林业、住建、海洋与渔业、交通、规划、工商、综合执法、城管、国土、安监、质监、消防、气象、海事、教育、卫生、公安、供销联社等部门,协调、研究、解决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全局性环保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构建全市环保“一盘棋”工作格局,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建立健全环保考核机制。强化对环保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分年度对分解落实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严格落实污染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环保管理工作制度。研究探索垃圾焚烧厂等群众关注的敏感污染源派员驻厂监管制度;研究建立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监理制度,对重大环保工程监督延伸到设计和建设阶段;研究探索建立企业环保征信体系,对工业污染源实行信用评价管理;研究探索企业环保行政辅导制度,对问题企业实施专家参与的行政辅导整改;研究完善排污企业环保申报管理制度、环保台帐专业化建帐制度、企业环保定期培训制度,落实企业环保责任,推动环保管理精细化。同时,推进环保在线监控(监测)系统第三方专业化委托运营管理,推进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环保管理技术水平。